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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拙文《问桂道圩溃堤抢险重筑胜利合龙的意义》一文登出后, 很荣幸地引起了一些读者朋友们的关注与讨论,现把读者提到的、大家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呈现出来。

 

子攸:

 给排水专业,来多嘴几句:

1.泄洪区蓄水区设置并非只有海拔和蓄水量一个考虑因素,例如A区与平原地区相连,并未划为泄洪区,则要尽量复堤,以免下一波洪峰来临措手不及。B区域既被划为泄洪区,则其相对高差必然留有余裕。

2.防汛抗洪是极专业的交叉系统,文科人道键盘侠靠图片和新闻纸上谈兵之余,也请稍稍谦逊一些,体谅尊重一下专业人士的能力和水平。诸君既不比前线人员专业,也未必比前线人员人道,但一定比前线人员闲。

能放留言区么?

 

张毅:

 问桂道圩堤属于意外决堤发生在7月8日,决堤后即开始抢险封堵,7月13日23时合龙。

7月13日,江西防指发文要求当日18时所有单退圩堤开闸分蓄洪水,于是包括浆潭联圩、涂山圩、杭州圩的鄱阳湖区185座单退圩堤主动分洪。

因此,出现秦老师文中所述问题。

从上述两个景来看,如果单退圩堤主动分洪(媒体报预计鄱阳湖水位降20到25厘米),如此,意外淹没的问桂道圩尚能连带回水,合龙圩堤就显得不当。

不过问桂道圩相比单退圩其居住人口和财产更多,而且其抢险早于后来的主动分洪,所以,合龙其圩堤也尚可理解。

以上只是具体事件分析,其圩堤抢险合龙的宣传作用并不涉及。以上也仅是个人浅见。

~~~ 

 

在这里首先要感谢给排水专业的子攸先生,您不但比我专业,比我人道,还比我忙,但仍然于百忙之中拨冗回复,在下感激莫名之余,自然想抓住这个难得机会,不是“稍稍谦逊”而是非常谦逊地向您请教:

 

沉没成本与溃圩“计划外”分洪

       

诚如所言,“泄洪区蓄水区设置并非只有海拔和蓄水量一个考虑因素”,比方说,“沉没成本”和真实成本的问题是不是也应当成为考虑因素呢?

 

所谓沉没成本,也许“给排水专业”的您只理解为淹在水下的成本,但其实它是经济学术语,意指已经付出、没法避免也无从选择的既往成本。它只有汲取教训的意义,在计算未来方案的投入产出得失时,这样的“成本”是不予考虑的。用经济学的话说即“沉没成本就不是成本”。

 

比如当年三门峡大坝造成灾难性淤积(一年半时间潼关河床淤高4.5米,最严重时一直淤到距西安仅30余公里处,几乎毁了关中平原)后,考虑善后方案时有人提出炸掉大坝,但后来被否定。实际采取的方案是“留坝但基本不蓄水,改高水头大电站为径流小电站”。其实,如果此前考虑到淤积灾难,三门峡大坝就根本不该建。但已经造成淤积了,炸坝也不能除去已有的淤积(淤积已成为“沉没成本”),那就只能考虑在不继续增加淤积的条件下如何对已建工程“废物利用”。所以此前不建坝是对的,此后没炸坝也是对的。

 

    

 三门峡水库

 

圩区汛中复堤也有类似的问题。诚如所言,“A区并未划为泄洪区”必有它的道理,“B区域既被划为泄洪区,则其相对高差必然留有余裕”。对于原来不打算放弃的圩区,在圩堤未溃之时,尽力护堤保圩是完全应该的。因为一旦溃决,那损失就大了。所以在必要时,为保住大圩而牺牲小圩,为保住“A区”而舍弃“B区”,或者更具体地说,为保住问桂道圩而牺牲那些“单退圩”,至少对于我们这个“举国体制”而言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既然大圩已经失守,而且都被淹这么久了,为何又要匆忙复堤、在洪灾仍然持续之时取消它的分洪功能、在洪灾退去时妨碍积水外泄呢?

 

其实据报道,在8日决口时,该段昌江洪水为20年一遇,水位不及1998年(也不及后来堵复施工的那几天),而据记者采访圩区居民说,“圩堤那么高,那么坚固,连1998年的那场洪水,圩堤也纹丝不动。”

 

显然,如果当初就像这“83小时堵复”那么使劲护堤,甚至如果当时就舍小保大、放弃一些小圩堤来降低水位挽救这个大圩,那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即便当时没有这样做,就像1998年那样按常态设防,问桂道圩(以及更大、更重要的中洲圩等)也应当根本不会溃决。但是它竟然溃决了。而且耐人寻味的是:8日问桂道圩溃决、9日中洲圩溃决都是在夜间,应当都与疏于观察有关——如果是不可抗拒的洪峰,不可能恰巧连续两次都是夜间到吧。那就正如张毅网友所说,“属于意外决堤”,显然,这是个“负能量”事件。如今圩堤在高调宣传之下克服重重困难胜利堵复,当然就成为正能量事件了。这种“坏事变成好事”的做法,我们以往见多了,也完全能够理解。

 

7月14日 航拍中洲圩溃决

 

但如果权衡利弊,就像三门峡大坝当初不该建,建了以后也不该炸一样,问桂道圩汛中堵复对于鄱阳湖地区的这次抗洪究竟利弊如何,我仍然一头雾水。

 

我们知道,一般江河湖堤决口是需要尽快堵口复堤的,即便是在汛中,只要可能就应该全力抢险堵复。因为一般堤防背后都是开放地域,如果不堵复,决堤洪水泛滥会漫无边际。而且开放地域是没法蓄洪的,不堵复有大害而无一益。

 

然而圩区之堤就不同。所谓圩区,一般是指四面环堤的低洼封闭之地,圩堤除了高水位时保护圩内之地,并无其他功能。溃堤洪水淹没圩区后,如果其他地方的堤防无恙,灾情也不会扩大,而且圩内积水事实上就起了蓄洪分洪作用,还会多少减轻周边地区的压力。所以一般所谓的分洪、蓄洪区都是利用圩区、或类似圩区的封闭低洼地域来设置的。

 

当然,这不能反推说所有圩区都应当发挥分洪蓄洪功能。因为对于那些耕地、人口较多的圩区,用来分洪蓄洪的代价就太大了。

 

但这只是就未溃之圩而言。如果已经溃堤,而且已经淹没了一些时间,那么上面所说的代价便都成了“沉没成本”。同时,它的分洪蓄洪功能不管是否预先计划,事实上也已经存在。以问桂道圩为例,我不知道它的准确面积,但据报道,它8日溃决后“15000多亩耕地,6个村庄被淹”,按耕地系数0.6计,这片被淹区应该有16-17平方公里。假定平均积水1米,那也已经蓄洪1600-1700万方,相当于一个中型水库了。

 

实际上从照片和记者采访文字中不难看到被淹圩堤相当高大,至少比那几个主动决堤分洪的单退圩圩堤要高出很多。这样的堤防被漫决,淹深绝不会只有一米,所以估计决口后水位最高时问桂道圩已经蓄洪超过2000万方,可能达到3000万方,应该不是瞎猜。

 

在长江洪水顶托鄱阳湖,鄱阳湖水顶托五河尾闾的汛情下,这两千多乃至三千万方洪水会使整个鄱阳湖泛区水位升高多少?13日江西防指下令鄱阳湖区185座单退圩堤主动分洪。而已溃问桂道圩所蓄的这两三千万方洪水,抵得过多少单退圩了?

 

沉没成本之外的补偿与“顾全大局”

 

当然拙文跟帖中也有几位以当地人口气反驳说问桂道圩有多少耕地和居民,不是计划蓄洪区,所以应该尽快堵复。设身处地想,我非常理解当地灾民的焦虑,如果是我,能早一天回家,我也不愿在难民营中多待一天。但其实如前所述,这些理由应该证明的是决口前要尽力护堤(据报道看显然是没尽力的,至少不如1998年时或后来的“83小时”时那么尽力),不尽力护堤已是大错。那么已经被淹了,是不是损失就都成了“沉没成本”了呢?当然也可能不尽然。有些人解释说淹得久了还会增加损失。

 

的确,虽然圩区被淹与圩外动水被淹不同。后者不但被浸泡而且受到洪流动能冲击,时间稍长建筑就可能被冲垮。但圩区只要圩堤没有完全平毁而只是决口,洪水入圩后基本就是静水,建筑被冲垮的机率较小,但浸泡久了总还是会增加损失的。这部分新增损失就不是沉没成本,而是溃圩分洪要付出的真实代价——尽管它在溃圩总损失中占比很小,也未必比单退圩主动分洪的代价(全部是真实代价)大。

 

不过,不要说洪水总会退去,长期被淹事实上不可能,甚至即便洪水还未全退,只要堤外水位低于堤内了,积水也会自然流出,这时堵口不是反倒妨碍排水吗?如果用水泵抽水,要多大泵站才能比得上水从130米那么宽的决口自然排出啊?就算汛中堵复后尽力抽水排出,那也不过是把被淹十天减成被淹七八天。因此减少的损失能与两千多万方蓄洪的功能相比吗?当然,从当地居民的权益考虑,他们没有义务为“顾全大局”而无补偿地增加这些损失。但是既然我们要讲举国体制优越,“顾全大局”不是题中应有之义么?

 

要兼顾改革精神和举国体制的好处,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如果把汛中堵复比常规堵复多付出的成本作为被淹时间适当延长的补偿发给被淹灾民,他们会不乐于顾全大局么?其实如果考虑“事实蓄洪”对全局的好处,补偿再多些也是应该的,并且值得的嘛。

 

还有,前文发出不久我又得知,与问桂道圩一水相隔的鄱阳第一大圩,人口与耕地都更多的中洲圩,也继问桂道圩之后,于第二天即9日“意外决口”,造成了比问桂道圩更大的损失。有关方面在问桂道圩堵复庆功之后,目前正在移师中洲圩全力堵复,相信不久我们又可以看到正能量的胜利。

 

但是,中洲圩与问桂道圩既然相邻。一圩蓄洪应可减轻邻圩压力,一圩排洪则会“以邻为壑”增加邻圩压力。既然“计划外”溃堤都应该汛中堵复,为什么不先堵复面积更大、也更为重要的中洲圩呢?而且,按我们这位“给排水专业”网友所言,“与平原地区相连”、更为开阔的圩区就更不应当放弃,那么中洲圩毫无疑问比问桂道圩更符合这个条件:它不仅面积更大,被淹损失更惨,而且它位于昌江南北两支之间,四面都隔水“与平原地区相连”。相比之下,问桂道圩北面就是龙头山、黄胜山等丘陵地区,仅东南两面隔水面对平原,地形不如中洲圩开阔,相对更有利于蓄洪。当然,中洲圩决口更宽,堵复更难。但惟其如此,先让问桂道圩堵复排水“以邻为壑”,不是更增加了中洲圩堵复的难度吗?

 

不过,如果是为了赶时间尽快报道正能量的胜利,赶紧先堵上相对容易堵的问桂道圩就可以理解了。至于中洲圩堵复的难度加大,在举国体制下反正是可以解决的。

 

中洲圩封堵现场

 

如何“对付下次洪峰”?

 

而根据报道,问桂道圩汛中堵复的目的是“为了对付下次洪峰”。显然,这并不是指下一个汛期的洪峰——如果是下一个汛期,那完全可以在这次汛期过去后从容复堤,而不必汛中堵口。

 

那么假如是针对本次汛期的后续洪水,就有后续水位会更高还是更低的两种可能。如果水位还会更高,已溃圩区的分洪功能不是更重要了吗?为了把已经淹了一段时间的圩区早几天排水,而变蓄洪为增洪,把多达一个中型水库的已蓄洪水抽到外江增加全局的“高水位压力”,再为缓解这种压力,而把从未被淹的另一些圩区主动决堤牺牲掉,这种事是否值得做呢?

 

相反,如果后续水位会降下去,那么问桂道圩很快就可以通过决口自然排出积水,又何必急急忙忙地堵上口子再用抽水机使劲抽呢?

 

总之,无论后续洪水的汛情如何,问桂道圩汛中复堤,而且是抢先于中洲圩前奏捷,究竟有什么实际上的好处,虽然经过了“给排水专业”的子攸网友谆谆教诲,愚笨如我还是不得其解,只好再谦逊一些,继续请教了。

 

而张毅网友的解释是:“如果单退圩堤主动分洪,意外淹没的问桂道圩尚能连带回水,合龙圩堤就显得不当。不过问桂道圩相比单退圩其居住人口和财产更多,而且其抢险早于后来的主动分洪,所以,合龙其圩堤也尚可理解。”这就是说问桂道圩动工堵复时,当局尚未决定牺牲那些单退圩。这虽然仍未解决何以不能让既溃之圩顺势分洪之惑,但“反向操作”之谜可解。的确,汛情瞬息万变,人不可能料事如神,改变计划以适应变化是完全应该的。不过,既然后来决定单退圩堤主动分洪了,表明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汛情比预想的更为严重,“高水位压力”也比预料的更大。那么尚在进行中的堵复何以就不能暂停,以续该圩的分洪之效?

 

7月14日被淹没的昌州大桥附近村落

 

另一位网友的回答则是:“我猜测,问桂道圩本来不是计划中的分洪区,这次漫堤了,洪水扰乱了计划让水利部门很恼火,不惜代价做无用功也要堵上复堤。如果湖西的单退圩是计划中分洪蓄洪区,没能提前分洪,对问道圩漫堤负有责任和内疚吧。漫了不该淹的问桂道圩堤,计划中该淹的单退圩堤却还干着,不允许这样挑衅防汛抗洪计划,必须捋回到原来思路上的。已经失守的问桂道圩要夺回来,本来该分洪掩护的单退圩要将功补过,重新决堤分洪。这可能是水利部门按计划争口气,至于利大还是弊大,那是另一个账了。”

 

或许这才是正解?

 

总之我们都知道,与多出口的洞庭湖不同,鄱阳湖承接五河之水却只有一个湖口出江,在这次江水顶托、五河下泄的大汛中,各处的积水无法各自夺路,哪里该堵哪里该泄,确实需要统一调度。举国体制如果有优越性,这种情况下应该最能凸显。但这就要求这种调度应该从科学出发,审时度势,计划适应变化,尽可能为全局兴利除弊;而不是从政治正确出发,“按计划争口气”而不顾实效。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体制的优势就有可能变成劣势了。

 

 

至于子攸网友提出的:“专业”问题一般公民不得置喙,张毅网友已经有所解释。实际上,这涉及到一般重大公共决策中的专家、官员与公众如何互动。这问题很大,我们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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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

秦晖

56篇文章 3年前更新

生于1953年12月。1981年作为中国文/革后首批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兰州大学,现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史学会理事,中国农民史研究会理事,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2009年被评为《中国新闻周刊》十年影响力之知识界人物。 著有《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再认识》、《问题与主义》、《传统十论》、《耕耘者言》、《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等书,并与金雁合著有《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村社传统与俄国现代化之路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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